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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年度頂尖大學補助經費,請於104/12/18(五)前完成請款作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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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人:頂尖大學計畫辦公室公告日期:2015-11-05
各位師長,您好
 
有關104年度頂尖大學補助經費,依教育部規定於年度結束後,未使用之餘額須繳回教育部,為求經費能獲得有效的運用,再次提醒各位師長,敬請加速進行請購、請款作業。
 
l11月底尚未提出請購/請款之餘額,將會與各位師長逐一進行確認是否能於期限(104/12/18)內核銷完畢,若無法完成核銷將會統一由校方流用處理
l配合104年度成果報告彙整結算,敬請協助於104/12/18()前完成請款作業(付款憑單送交財務處收件)
 
再次感謝各位師長的配合與協助!

校務企劃組岳小姐(校內分機 2019)
最後修改時間:2016-08-19 PM 1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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